航空货运则主要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或直接由发货人委托航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再通过发货地航空货运代理的关系人代为转交货物到收货人的手中。业务中除涉及航空公司外,还要依赖航空货运代理人的协助。经营航空快递的大多为跨国公司,这些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将业务深入世界各地,建立起全球网络。航空快件的传送基本都是在跨国公司内部完成。而国际邮政业务则通过万国邮政联盟的形式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邮政机构之间取得合作,邮件通过两个以上国家邮政当局的合作完成传送。
收货人提货时,对货物外包装状态或重量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查验或者重新过秤核对。收货人提取货物后并在货运单上签收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货物已经完好交付。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与货运单上所列品名不符或在货物中夹带政府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和危险物品时,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出发站停止发运,通知托运人提取,运费不退。
(二)在中转站停止运送,通知托运人,运费不退,并对品名不符的货件,按照实际运送航段另核收运费。
(三)在到达站,对品名不符的货件,另核收全程运费。
航空货运单使用注意事项一:
航空货运单只是一张运输合同的证明,不是物权凭证,而且在货运单的正面往往都会有“不可转让”(NOT NEGOTIABLE)字样,因此不能够进行转让。
航空货运单使用注意事项二:
航空货运单的用处比较多,不仅可以用在单一种类的货物的运输上,也可以用在不同种类货物的集合运输上。在使用过程中,不仅仅可以用在单程运输上,也可以用在联程运输上。
航空货运单使用注意事项三:
一张航空货运单只可以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同一承运人运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者多件货物。这里的任何一个同一都不能有例外,也不能随便填写。
航空货运单的限制
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
5.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异议的提出
1.货物的明显损坏,应在发现损坏时立即提出,迟在收到货物后14天内提出;
2.货物的其他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3.货物延误,自其自由支配货物之日起21天内提出;
4.货物没有交付,自填开货运单之日起120天内提出。